方法在Python中是如何工作的
方法就是一個函數,它作為一個類屬性而存在,你可以用如下方式來聲明、訪問一個函數:
>>> class Pizza(object):... def __init__(self, size):... self.size = size... def get_size(self):... return self.size...>>> Pizza.get_size<unbound method Pizza.get_size>
Python在告訴你,屬性_get_size是類Pizza的一個未綁定方法。這是什么意思呢?很快我們就會知道答案:
>>> Pizza.get_size()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stdin>", line 1, in <module>TypeError: unbound method get_size() must be called with Pizza instance as first argument (got nothing instead)
我們不能這么調用,因為它還沒有綁定到Pizza類的任何實例上,它需要一個實例作為第一個參數傳遞進去(Python2必須是該類的實例,Python3中可以是任何東西),嘗試一下:
>>> Pizza.get_size(Pizza(42))
太棒了,現在用一個實例作為它的的第一個參數來調用,整個世界都清靜了,如果我說這種調用方式還不是最方便的,你也會這么認為的;沒錯,現在每次調用這個方法的時候我們都不得不引用這個類,如果不知道哪個類是我們的對象,長期看來這種方式是行不通的。
那么Python為我們做了什么呢,它綁定了所有來自類_Pizza的方法以及該類的任何一個實例的方法。也就意味著現在屬性get_size是Pizza的一個實例對象的綁定方法,這個方法的第一個參數就是該實例本身。
>>> Pizza(42).get_size<bound method Pizza.get_size of <__main__.Pizza object at 0x7f3138827910>>>>> Pizza(42).get_size()42
和我們預期的一樣,現在不再需要提供任何參數給_get_size,因為它已經是綁定的,它的self參數會自動地設置給Pizza實例,下面代碼是最好的證明:
>>> m = Pizza(42).get_size>>> m()42
更有甚者,你都沒必要使用持有Pizza對象的引用了,因為該方法已經綁定到了這個對象,所以這個方法對它自己來說是已經足夠了。
也許,如果你想知道這個綁定的方法是綁定在哪個對象上,下面這種手段就能得知:
>>> m = Pizza(42).get_size>>> m.__self__<__main__.Pizza object at 0x7f3138827910>>>> # You could guess, look at this:...>>> m == m.__self__.get_sizeTrue
顯然,該對象仍然有一個引用存在,只要你愿意你還是可以把它找回來。
在Python3中,依附在類上的函數不再當作是未綁定的方法,而是把它當作一個簡單地函數,如果有必要它會綁定到一個對象身上去,原則依然和Python2保持一致,但是模塊更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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