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網絡上大部分博客的結論都是這樣的:
Python不允許程序員選擇采用傳值還是傳 引用。Python參數傳遞采用的肯定是“傳對象引用”的方式。實際上,這種方式相當于傳值和傳引用的一種綜合。如果函數收到的是一個可變對象(比如字典 或者列表)的引用,就能修改對象的原始值——相當于通過“傳引用”來傳遞對象。如果函數收到的是一個不可變對象(比如數字、字符或者元組)的引用,就不能 直接修改原始對象——相當于通過“傳值”來傳遞對象。
你可以在很多討論該問題的博客里找到以上這一段話。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我卻發現一個問題:
l=[1,2,3]def a(x): x=x+[4]a(l)print(l)
這段代碼的輸出為:
[1,2,3]
為什么是這樣呢,list是可變對象,按照上面的結論來說傳遞方式是引用傳遞,我應該在函數里能對它進行修改呀?難道不應該輸出[1,2,3,4]嗎?
我覺得我上面引用的那段大多數博主的結論,其實非常不好理解,而且沒有講到本質,看的云里霧里的。
經過我后面的多次試驗,得到以下結論:
其實在python中討論值傳遞還是引用傳遞是沒有意義的,要真正對這些情況作出解釋,其實是應該搞明白python(對可變對象和不可變對象的)賦值過程中是如何分配內存地址的。
接下來,我們不討論值傳遞和引用傳遞的問題。
讓我們做一個非常簡單的小實驗,其中,id()可以查看變量在內存中的地址:
l1=[1,2,3]l2=[1,2,3]a=1b=1print(id(l1))print(id(l2))print(id(a))print(id(b))
在我的電腦中的運行結果:
128565945041285691508016436433441643643344
可以發現,對于可變對象list來說,即便列表內容一模一樣,python也會給它們分配新的不同的地址。
然而,對于不可變對象int來說,內存里只有一個1。即便再定義一個變量c=1,也是指向內存中同一個1。換句話說,不可變對象1的地址是共享的。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在函數中調用可變對象和不可變對象,并修改他們的值,會是一個什么情況。
對于不可變對象int,我們來看看最簡單的情況:
a=1print(id(a))def x(a): print(id(a)) b=a print(id(b))x(a)
運行得到:
164364334416436433441643643344
這看起來就是一個引用傳遞,函數外的a、函數里的a和b都指向了同一個地址。
但我們再來看一個極端情況:
a=1print(id(a))def x(): b=1 print(id(b))x()
運行得到:
16436433441643643344
很神奇不是嗎?函數外定義的a和函數內定義的b沒有任何關系,但它們指向同一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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