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團隊于2015年8月28日發布公告稱,為了提升微信企業號的操作體驗,他們優化了企業號管理員的設置過程。
在此之前,在企業號后臺將成員設置為管理組的管理員時,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成員必須已關注該企業號;
2)成員擁有郵箱。
本次更新后無需再滿足上面兩個條件,規則變更為:
1. 在設置管理員時,被選擇的成員無需關注企業號,也無需擁有郵箱。
除此之外,上級管理員還可以清晰的查看被設置的下級管理員的帳號狀態。

2. 被設置為管理員的企業號成員,在微信上完成登錄密碼的設置。
其中,已關注的成員,會直接在微信上接收到密碼設置通知,在微信上進行密碼設置。
未關注的成員,企業號會向其發送邀請關注(認證號通過微信邀請,非認證號通過郵箱),當成員完成關注時,也會收到該密碼設置通知。

新聞熱點
疑難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