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 系統核心的著作權主要是Linus本人所擁有 (核心內個別
的 drivers 其著作權為個別, 但對於實際版權規范, 乃引用美國自
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著名的GNU General
PublicLicense使用執照, 根據該使用執照, 任何人都可以采收費或
非收 費方式來發行Linux, 在符合該使用執照條件規范下, 做任意的
修改等等。
由於這具體涉及美國著作權法律規范, 筆者建議任何想銷售Linux
或發展 Linux 的讀者, 在您看到Linux所存在的商機同時, 也得小心
謹慎, 先把著作權聲明好好研究明白, 之後您才有辦法將Linux做最
大的運用以及最大的獲益。反之, 萬萬不要放任自己對著作權觀念的
無知, 惹訟上身, 致使您公司數年根基瞬間傾倒。為此, 在附錄二有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版權聲明全文〃 英文原本, 您可不
要等到上法院才來研究本著作權聲明, 這可能有些遲。另外一個同樣
重要的是〃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 通常您在
Linux 環境下, 用她的發展工具(GNU C C++等等)來發展應用軟體時,您就有可能必須接受這版權聲明的規范了, 這版權聲明可以在本書附
帶軟體A1磁片上找到。
下面的兩段話設計來提供您有關GNU使用執照的基本概念, 這些說明不具法律效力, 也不保證與該執照規范吻合, 您最好找您的律師
一起賞讀 :-)
這里您不妨先記住一個大原則, 不論您從任何管道取得Linux (包
括 Linux系統程式及所有相關軟體), 您都被答應做任意的拷貝。同
樣的, 當您將Linux分送或銷售出去時, 您也不可以限制收受人不準
拷貝, 也就是, GNU 使用執照要求您給予您的收受人同樣的權利以及
義務, 您能夠做與不能夠做的事, 您的收受人都 與您一樣。
另外, 您可以取得程式碼(Source code), 做您喜歡的更動, 您更被答應將之販賣圖利。但非凡注重的是, 當您的收受人要求您提供
程式碼時, 您不可以拒絕, 最起碼您必須告知何處可以得到該程式碼
。此外, 您不可據此宣稱這是您公司專屬品 (這便是偷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