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選擇器權重值
CSS 具有自己的優先級計算方法,而不僅僅是行間>內部>外部、ID>class>元素
1. 樣式類型
行間樣式
<h1 style="font-size:12px;color:#000;">我的行間CSS樣式。</h1>內聯樣式
<style type="text/css">
h1{font-size:12px;
color:#000;
}
</style>外部樣式
<link rel="stylesheet" href="css/style.css">2. 選擇器類型
| 選擇器 | 栗子 | 
|---|---|
| ID | #id | 
| class | .class | 
| 標簽 | p | 
| 屬性 | [type=’text’] | 
| 偽類 | :hover | 
| 偽元素 | ::first-line | 
| 相鄰選擇器、子代選擇器 | > + | 
3. 權重計算規則
 內聯樣式,如: style="…",權值為1000。
ID選擇器,如:#content,權值為0100。
類,偽類、屬性選擇器,如.content,權值為0010。
類型選擇器、偽元素選擇器,如div p,權值為0001。
通配符、子選擇器、相鄰選擇器等。如* > +,權值為0000。
繼承的樣式沒有權值
4. 比較規則
1,0,0,0 > 0,99,99,99。也就是說從左往右逐個等級比較,前一等級相等才往后比。
無論是行間、內部和外部樣式,都是按照這個規則來進行比較。而不是直觀的行間>內部>外部樣式;ID>class>元素。之所以有這樣的錯覺,是因為確實行間為第一等的權重,所以它的權重是最高的。而內部樣式可能一般寫在了外部樣式引用了之后,所以覆蓋掉了之前的。
在權重相同的情況下,后面的樣式會覆蓋掉前面的樣式。
通配符、子選擇器、相鄰選擇器等的。雖然權值為0000,但是也比繼承的樣式優先,0 權值比無權值優先。
5. !important
!important 的作用是提升優先級,換句話說。加了這句的樣式的優先級是最高的(比內聯樣式的優先級還高)。
<style>
p{color:red !important;}
</style>
<p style="color:blue;">我顯示紅色</p> ie7+和別的瀏覽器對important的這種作用的支持度都很好。只有ie6-有些bug
p{
color:red !important;
color:blue;
} //會顯示blue但是這并不說明ie6不支持important,只是支持上有些bug。
p{color:red !important; }            新聞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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