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很明白,px是一個點,它不是自然界的長度單位,誰能說出一個“點”有多長多大么?可以畫的很小,也可以很大。如果點很小,那畫面就清晰,我們稱它為“分辨率高”,反之,就是“分辨率低”。所以,“點”的大小是會“變”的,也稱為“相對長度”。
pt全稱為point,但中文不叫“點”,查金山詞霸可以看到,確切的說法是一個專用的印刷單位“磅”,大小為1/72英寸。所以它是一個自然界標準的長度單位,也稱為“絕對長度”。
因此就有這樣的說法,在網頁設計中,pixel是相對大小,而point是絕對大小。
但這種說法其實還是有問題,先來看看下面的例子: 
看出什么名堂了么? 
72px要比72pt小一些,但96px正好和72pt一樣大小
讓我們來調整電腦的設置:在桌面上右鍵 > 屬性 > settings > Advanced > General > DPI setting > 96 DPI。
試著改變設置,設為72DPI,重啟,再打開瀏覽器看:72px已經等同于72pt了。為什么?
還是再做個實驗:分別用800×600和1024×768看剛才的例子,明顯高分辨率下,文字就變小。而且,關鍵的是,無論用px還是pt,都會變小。pt并沒有如有些人所說,是“絕對”的,“固定”的。
但如果用打印機把這頁面打印出來,就可以看到:無論屏幕用什么分辨率,打印出來大小都是一樣的(這是當然的)。
首先要分清“屏幕效果”和“打印效果”這兩個概念。
在瀏覽網頁過程中,所有的“大”“小”概念,都是基于“屏幕”這個“界面”上。“屏幕”上的各種信息,包括文字、圖片、表格等等,都會隨屏幕的分辨率變化而變化,一個100px寬度大小的圖片,在800×600分辨率下,要占屏幕寬度的1/8,但在1024×768下,則只占約1/10。所以如果在定義字體大小時,使用px作為單位,那一旦用戶改變顯示器分辨率從800到1024,用戶實際看到的文字就要變“小”(自然長度單位),甚至會看不清,影響瀏覽。
那是不是用pt做單位就沒這樣的問題呢?錯!問題同樣出現。剛才的例子已經很清楚的說明,在不同分辨率下,無論是px還是pt,都會改變大小 。以現在的電腦屏幕情況,還沒有一種單位可以保證,在不同分辨率下,一個文字大小可以“固定不變”。因為這很難以實現也不是很有必要:全球電腦用戶以億來數,屏幕從14寸到40寸甚至更高都有,屏幕大小不同,分辨率也不同,要保證一個字體在所有用戶面前大小一樣,實在是MISSION IMPOSSIBLE。另外,電腦有其自身的調節性,用戶可以自己來調節:1)在瀏覽器中調節字體大小;2)在剛才提到的顯示屬性里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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