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明確幾個概念:
1. 常對象只能調用常成員函數。
2. 普通對象可以調用全部成員函數。
3. 當對一個對象調用成員函數時,編譯程序先將對象的地址賦給this指針,然后調用成員函數,每次成員函數存取數據成員時,由隱含使用this指針。
4. 當一個成員函數被調用時,自動向它傳遞一個隱含的參數,該參數是一個指向這個成員函數所在的對象的指針。
5. 在C++中,this指針被隱含地聲明為: X *const this,這意味著不能給this 指針賦值;
在X類的const成員函數中,this指針的類型為:const X* const, 這說明this指針所指向的這種對象是不可修改的(即不能對這種對象的數據成員進行賦值操作);
6. 由于this并不是一個常規變量,所以,不能取得this的地址。
如:
#include <iostream>class A{public: A():mValue(0) { } void print() { std::cout<<"hello"; } int GetValue() { return mValue; } int GetValue()const { return mValue; }private: int mValue;};void test(A & const a){}int main(){ const A a;//const A* const this ; a.print(); //錯誤,將會提示 error C2662: “A::print”: 不能將“this”指針從“const A”轉換為“A &” test(a); //error C2664: “test”: 不能將參數 1 從“const A”轉換為“A &”}由于a是const對象,所以a只能調用類A中的常成員函數。
那么為什么會提示:“不能將this指針.......”的語句呢?
因為對于c++的成員函數(當然不是靜態成員函數),都會含有一個隱藏的參數,對于上例A中的int GetValue()函數,在編譯后會變成:
int GetValue(A * const this); //不能修改this變量,但可以修改this指向的內容,即:this是常量指針。
而對于int GetValue()const ,編譯后是:
int GetValue(const A* const this);
只所以this指針是const類型,因為在某次調用整個過程this指向都不允許改變(原因很簡單,如果改變的話就不是這個對象調用的了)
從編譯后的結果看就很清楚了, 因為a是const,所以其this指針就對應: const A* const this ;
而print函數被編譯出來后對應的是void print(A* const this); 在進行參數匹配時, 所以就會提示 “不能將“this”指針從“const A ....."
this指針的出現就解釋了,所有類A的對象都是公用一套代碼模版,為什么各個對象在調用成員函數的時候不會亂套。
原來C++為成員函數提供了一個名字為this的指針,這個指針稱為自引用指針。每當創建一個對象時,系統就把this指針初始化為指向該對象。每當調用一個成員函數時,系統就自動把this指針作為一個隱含的參數傳給該函數。不同的對象調用同一個成員函數時,C++編譯器將根據成員函數this指針所指向的對象來確定應該引用哪一個對象的數據成員。通常情況下,this指針是隱含存在的,也可以將其顯示的表示出來(即如上例中的 this->mValue。不過this指針只能在類中使用)
還有就是 this指針是一個const指針,不能再程序中修改它或給它賦值;
以上這篇深入理解c++常成員函數和常對象就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全部內容了,希望能給大家一個參考,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武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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