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雖小,但卻無處不在。每天我們打開電腦,掏出手機,我們都能看到形態各異的字體。而電腦及手機等設備的屏幕質材不一,要如何讓字體在各種屏幕上清晰美觀地顯示,卻又是一門不可小覷的大學問。
我們知道,顯示器擁有很多的發光點(起碼看上去是發光點),一個個明暗、色彩不同的發光點組成了能顯示各種內容的屏幕。既然屏幕上的點可以組成各種圖案,那么當然也可以用這些點來排列出文字,顯示各種字體。這聽上去好像很簡單的樣子,最初人們也是這樣子認為的,于是就簡單地使用點陣來顯示電腦字體。

點陣字體
點陣字體其本質是圖片,用點的虛實來描繪出字符輪廓。人們用一張圖片來表示一個字符,并為每個字符提供了正常、粗體、斜體、粗斜體四種變體。于是人們就為各個字母制作了各種各樣的圖片,簡單地實現了字體的顯示。這的確很簡單,不就把字符畫到圖片上去嘛,請個臨時工,不到幾天就能把英文字母通通搞完,簡直就是人力資源和高科技的完美協作。

人力資源總是有的
但是很快人們就發現這十分不靠譜了。點陣字體是一張張圖片,這就意味著這些圖片是有大小尺寸的。當人們試圖放大點陣字體的時候,字符紛紛打上了馬賽克。這就是點陣字體的一個問題——點陣字體很難縮放,每個字符都只能清晰顯示特定字號,放大會打碼,縮小會斷裂。面對滿屏幕的馬賽克和凌亂的筆畫,大家紛紛表示不能接受。

馬賽克阻礙著人類文明的進步
數學拯救了世界,矢量字體誕生了。人們用數學方程來描述筆畫,把字符分隔成若干關鍵點,并用光滑的曲線予以連接。這些曲線可以用有限個參數來唯一確定,通過計算可以無損地放大縮小每一個字符。Adobe(嗯,就是賣Photoshop那個)在1985年提出了一套矢量字體標準PostScript并廣泛流行,包含了PostScript Type 1和Type3。Type 1復雜且精細,可向字體內增添自己的隱含信息,面向那些打算在自己的字體增添隱含信息的廠商高價售賣。Type 3則無法增添隱含信息,也包括了其他一些特性,Adobe將其公開出版發行。

設計界的標桿Adobe
由于Type 3是公開發行的,其他廠商迅速搞出了可以創造Type 3字體的工具,人人都能創作字體,Adobe霎時老淚縱橫。也許是受了刺激,很快Adobe又創造了另一個版本的PostScript,渲染效率更高,可以在當時十分緩慢的個人電腦上運行。這個版本的PostScript被命名為Display Post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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